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泱泱辽水其清可期
——辽宁省政协建言辽河污染治理纪实

2008-08-06 08:39:26

孟凌声

   辽河,辽宁人民的母亲河。这条浩瀚长河一度因对环境保护的漠视而成为排污渠,失去了生机与活力。经过10余年的污染治理,辽河是否恢复了生机与活力?带着这样的关切,辽宁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骆琳近日率领省政协常委视察团,对辽河铁岭段和盘锦段进行了实地考察。面对水质有了很大改善,鱼鸟已乐在其中的辽河水,常委们深信:泱泱辽水,其清可期!
  近几年来,辽宁省政协不断通过提案、调研报告、大会发言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直击辽河污染治理软肋,取得了明显成效。
  破解污水治理这道“方程式”
  辽宁肩负着辽河污染防治工程90%以上的重任。为此,省政协组织委员利用近1个月的时间专题调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情况,了解到已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效率低下、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太低等问题。调研组呼吁应立即破解污水治理这道“方程式”,加大对辽河水污染治理力度。
  针对政协建议,辽宁省除采取多渠道筹集资金和适当提高污水收费标准等措施外,主要依靠政策引导,促进污水治理厂走市场化运行和企业化管理道路。今年,省政府提出,今明两年全省要新建9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将由现在的422.4万吨增加到876万吨。今年,辽宁还将取消干流城市段所有工业直接排污口,进入市政管网;2009年,取消干流城市段所有市政直接排污口,截流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明年,全省56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及44个县都要建成污水处理厂。
  建立两省一区共治辽河污染机制
  辽河污染治理还需全流域各省区共同努力。在2005年召开的东北区域经济发展政协论坛全体会议上,辽宁省政协常委杜秋根提出两省(辽宁、吉林)一区(内蒙古)共同治理辽河、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据悉,从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开始,龚世萍、姜笑琴、孙桂芬、闻大中、林溪石等多位在辽全国政协委员纷纷在全国两会上提交提案,呼吁由国家有关部门出面协调吉林省政府加强对超标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保证四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连续稳定运行;建立流域省界之间的协调监管机制等建议。
  国家环保总局高度重视委员提案,在编制《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时,将辽河支流条子河污染治理作为辽河流域“十一五”治污重点,加快吉林省四平市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步伐。2007年1月,国家环保总局在四平市召开条子河跨界污染问题协调会,吉林省和辽宁省环保局、四平市和铁岭市政府四方达成了“吉林省、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省际会商机制”。
  建立长效防污治污工作机制
  进入本届辽宁省政协,广大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对辽河污染问题依然十分关注。在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民建辽宁省委登台发言,呼吁要着力打造一批清洁生产中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零排放”企业;积极推进城市中水回用;加快生态农业建设步伐,降低污染排放。民革辽宁省委提交提案,建议要真正把解决好污水处理厂运转作为“减排”的一个关键。省政协委员邹艳论提出,现行尾矿处理方法污染过重,流入江河后将造成重度污染。
  经过各方不懈努力,2007年,辽宁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首次实现“双下降”。省政协常委视察团先后实地察看了辽河入河口湿地、重点污染企业、工业排污口和部分县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情况等。视察表明,经过10余年的综合治理,辽河流域水体污染恶化的趋势基本得到遏制。常委们提出,要在以往工作基础上,建立长效防污治污工作机制;把水污染治理同经济发展、产业结构战略调整相结合,积极探索经济和生态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来源: 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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